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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以前的高中课本里,有一首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的《孔雀东南飞》,这首诗被后世誉为乐府诗发展史上的高峰之作,把它与北朝的《木兰诗》并称为乐府双璧。

诗的原题为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,主要叙述了东汉年间,发生在庐江郡(今安徽怀宁、潜山一带)焦仲卿和刘兰芝夫妇迫于家庭压力而分离,并双双殉情自杀的故事。这无疑是一个爱情和婚姻的悲剧。

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关于此诗的十分无聊的文章,之所以说无聊,因为文章中提出了两个问题,一是为什么是孔雀东南飞而不是其它鸟类向别的方向飞;二是为什么是五里一徘徊而不是十里二十里。接着便进行了论证,结果当然也没有说出个让人信服的头头道道来。

带着思考去读诗,当然是好事,但也不能太过异类。诸如上面的问题,我想还是不要费时费心地去思并考之为好。

既然说它是悲剧,那就有悲剧产生的缘由。从表面上看,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悲剧是由于焦母一手造成,但其中也有它的社会和家庭因素。

刘家可能是生活在农村,这从生小出野里一句中能够看得出来。虽不是豪门大户,但是刘兰芝的母亲对女儿的教育是非常严格而又全面的,她注重的是对女儿品质和素质的教育。十三能织素,十四学裁衣,十五弹箜篌,十六诵诗书,从这些内容上看,刘兰芝已被母亲培养成为才德俱佳的小家碧玉。

而焦仲卿则出生于士宦之家,是一个贵家子,应该生活在县城里。焦仲卿家里除了母亲之外,还有一个妹妹。全诗中并没有出现焦仲卿的父亲,也就可以判断他是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的。

焦母自称大家(汝是大家子,仕宦于台阁),想来焦仲卿的父亲生前应该是做过官,或者是庐江郡当地富豪,家境是十分优越。从小缺少父爱的他,在母亲的长期荫护下则形成了一种唯唯诺诺的性格,用现在的话说他实际上就是一个妈宝男。

刘兰芝家有亲父母,除此句之外,还有一句曾提到过她的父亲,即我有亲父兄,这就是说刘兰芝的父母当时还是健在的,不过她的父亲并没有在镜头里出现过。刘兰芝还有一个哥哥,似乎是一个愣头小伙子,因为刘兰芝在路上和焦仲卿告别时就说她哥哥性情暴如雷。诗中虽然没有提到刘兰芝是否有嫂子,但我猜想或许她的这个哥哥已经娶妻分家单独过自己的小日子了,因为妹妹都已经出嫁了嘛,除非特殊原因,哥哥没有不结婚的理由。

刘兰芝十七岁那年嫁给焦仲卿,那时焦仲卿已是一个府吏。既是府吏,应该是在庐江郡太守府里工作,离家较远,否则不可能婚后就让刘兰芝因贱妾留空房,相见常日稀而心中常苦悲。

刘兰芝嫁到焦家以后,秉承母亲的家教,早起晚睡,辛勤操持家务,鸡鸣入机织,夜夜不得息。三日断五匹。这样一个才德兼备而又勤快的儿媳妇,焦母却对她并不满意,常常故嫌迟。

这样的婆婆确实让为儿媳妇的很难做!而刘兰芝也知道,婆婆不喜欢自己非为织作迟,所以感到君家妇难为!既然这样,妾不堪驱使,徒留无所施。便可白公姥,及时相遣归。意思是既然这样,我留在这里也没有用处,你还是告诉婆婆,及早地把我休回家了吧。

从这里我们看出,焦母虽然不喜欢这个儿媳,但还没有把刘兰芝休出的打算,或者心里有这个想法还没有说出口来。是刘兰芝主动提出把自己相遣归的,这岂不正合焦母的心思?

所以,焦仲卿堂上启阿母,认为以自己的薄禄相能够娶到刘兰芝这样的妻子已是大幸了,而且已经发誓结发同枕席,黄泉共为友。再说刘兰芝嫁到焦家才二三年,虽然时间不长,但行为上并没有什么偏斜不当之处,什么原因导致你不喜欢她呢?

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,焦母在心里早就有了休出刘兰芝的打算,而且竟然已经为儿子物色好新的目标了。既然刘兰芝主动提出让你休了她,你便可速遣之,遣去慎莫留!并且告诉焦仲卿:东家有贤女,自名秦罗敷,可怜体无比,阿母为汝求!那意思明明就是大丈夫何患无妻?你把她休了,为娘再给你找个更好的!

焦仲卿自然不肯这样做,跪在地上向母亲发誓:如果休掉刘兰芝,儿子今生到死都不会再娶!

焦母一看儿子不听自己的话,拍着桌子大怒起来:小子你真的是翅膀硬了,竟敢替媳妇说话,我告诉你,我和刘家那女子已经没有什么恩义,也绝不会答应你!

母威之下,妈宝男焦仲卿最终还是选择了屈从。

那么,焦仲卿的母亲为什么这样讨厌刘兰芝,并且固执地要把她休出家门呢?

我认为,焦母一开始就是不满意这门婚事的,原因就是她觉得焦刘两家并非门当户对。她认为儿子焦仲卿是大家子,而且还在太守府做了府吏,这一点连刘兰芝也不否认,也认为丈夫是个贵家子。而刘兰芝则自小生长在乡村野里,虽然有才有德,毕竟是小户人家出身,无论如何也是配不上儿子的。

况且,当初在定下这门婚事的时候,刘家也收取了焦家很多的彩礼。刘兰芝在向焦母辞别的时就说过她受母钱帛多,这让焦母对刘家更加看不起,自然也就不喜欢刘兰芝这个儿媳了。

但这还不是她坚持一定要把刘兰芝休出的最合适的理由,也不符合古代休妻的条例。古代对于男人休妻规定了七个硬性条件,按照《礼记·本命》的规定,妇有七去:不顺父母去,无子去,淫去,妒去,有恶疾去,多言去,窃盗去。这七条之中,只要符合一条,男人就可以把妻子赶回娘家,名曰休妻。

焦仲卿的母亲讨厌刘兰芝的理由是此妇无礼节,举动自专由。焦母认为刘兰芝不懂礼节,实际上就是不顺父母,这个理由勉强可以和七出的第一条挂上钩。但是这一条对刘兰芝来说是不成立的,刘兰芝在对焦仲卿说的话中也可以为自己自辩:谢家来贵门,奉事循公姥,进止敢自专?昼夜勤作息,伶俜萦苦辛。谓言无罪过,供养卒大恩!

刘兰芝认为,我嫁到你们焦家,侍奉公婆都顺着他们心意,一举一动从不敢自作主张,而且还昼夜不停地辛苦劳作,并没有什么罪过。即使被休回了娘家,见到自己的母亲,刘兰芝也感到羞愧和委屈:兰芝惭阿母,儿实无罪过。

但是,焦母却不这样认为,这个看上去有些强势专横的女人,很可能就是以说是就是不是也是理由让儿子休妻。

不仅如此,刘兰芝也符合七出的第二条无子去。刘兰芝嫁入焦家的时候,她的小姑子也就是焦仲卿的妹妹才刚会扶着床走路,到被休出焦家时,小姑子已经长得像她一样高了。

但是这里出现了一个时间上的疑问。前文里我们说到,焦仲卿在母亲面前为刘兰芝求情时说过,二人才共事二三年,始尔未为久,这二三年的时间里,一个刚刚会扶着床走路的孩子能长得像刘兰芝这样高吗?如果长得像她这样高,恐怕得需要至少十年的时间。这样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小姑如我长呢?是像我嫁到焦家时一样大还是像我现在一样高?这算不算是这首诗的一个漏洞?

百思不解啊,且存疑在这里,不去管它。

无论是二三年不是十几年,我们虽然不知道刘兰芝有没有孩子,但至少整篇诗里都没有提及啊。想来刘兰芝婚后是一直没有孩子的。

有了以上两条,焦仲卿的母亲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刘兰芝休出家门了。而剩下的五条,对于从小就接受母亲良好教育的刘兰芝来说,那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了。

刘兰芝是中国古代娴淑型女人的典型代表,她的才情和品德一定是在当地颇负美名的。她被休回了娘家十多天,就有两个官二代先后对她进行了狂热的追求。但是她和焦仲卿盟有誓约,誓不相隔卿,……,誓天不相负!君当作磐石,妾当作蒲苇,蒲苇纫如丝,磐石无转移。

所以她先是让母亲婉绝了县令为他刚满十八岁的第三个儿子的求亲,第二次,太守遣县丞为他的五少爷求婚时,由于她哥哥出面干涉,无奈之下虽然答应了这门婚事。陷入极度痛苦中的刘兰芝,却选择了在成亲前夜寂寂人定初的时候举身赴清池,投水而死。

在这之前,焦仲卿还因为刘兰芝答应嫁给太守的儿子而对她产生了误会,并打算吾独向黄泉!刘兰芝则再一次表明了自己以死明节的态度,二人相约黄泉下相见,勿违今日言!

万念俱灰的焦仲卿回家之后,经过徘徊庭树下的痛苦思考,最后自挂东南枝缢死。之所以选择东南枝,那是因为刘兰芝的家在是他家东南方向。由此可见二人誓死相随,结发同枕席,黄泉共为友的坚定态度和决心。

刘兰芝和焦仲卿的死实在令人叹惋,好在诗歌的作者又为他们安排了另一种结局。焦刘两家把他们合葬在一起,真正上演了一场生不同床死同穴的悲剧。坟墓的东西两边植有松柏,左右两侧种有梧桐。梧桐树的枝叶相互交叉覆盖。

树上住着一对双飞鸟,它们的名字叫鸳鸯。它们仰着头昼夜相互和鸣,这不就是了焦仲卿和刘兰芝夫妻二人爱情不朽的象征吗?

我们赞美他们坚贞的矢志不移的爱情,我们同情他们悲剧式的遭遇。死亡虽然是一种抗争,但是这种抗争还有什么意义?既然连死都不怕,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?这才是真正的抗争!

他们本来可以不死,用活着来维护他们的爱情,用坚贞的爱情与世俗抗争,难道就不会产生出另一种版本的爱情传奇佳话?

死,只能让人同情和惋惜,而在艰难中活着,才能真正被人们所颂扬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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