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业与法女子闹市遛孔雀林业部门养蓝
见过遛狗遛猫,遛孔雀的实在罕见!武汉网友在问答区留言,说上周自己和朋友逛汉街的时候,碰到很多人在围观一名衣着鲜艳的女子,挤到人群里才发现,她手里牵着一只孔雀。网友表示,当时围了很多人,都在拍孔雀,自己好奇问了一句,这孔雀是哪儿来的,结果对方表示这只孔雀是自己的宠物。孔雀个头不算特别大,那个美女边走边让它停在自己手上,像逗鹦鹉差不多。 网友“可多”有同样的质疑,孔雀应该属于野生动物,女子可能已经违法。而网友“Avene”则反驳说,现在孔雀已经可以大规模养殖,很多餐馆还有孔雀宴,孔雀已经没有那么稀少了,想养是别人的自由。网友“颜绯”留言说:“把这么大只孔雀带到人口密集的步行街散步,实在太招摇了,城管不管吗?” 我们从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,孔雀有绿孔雀和蓝孔雀之分,绿孔雀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禁止个人饲养,蓝孔雀必须经过审批办证后饲养。从网友拍下的孔雀照片看,该女子遛的是一只蓝孔雀,属于可以饲养的品种。如果她已取得林业局审批的驯养繁殖许可证,就属于合法饲养,无证则属于违法行为。对于闹市区遛孔雀的行为,城管工作人员表示,商业活动如要用到野生动物,需要提前向林业部门和场地管理方报备,如果是个人行为,其他市民觉得受到打扰,可拨打,由警方出面处理。 来源:武汉晚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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